律·记疫|广州党员律师喻晓明:“疫”不容辞 为民服务
编者按
2020年开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来袭打破了昔日的热闹与繁华,一场全方位的疫情防控阻击战迅速打响。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阻挡疫情蔓延,广州律师践行公益,捐资捐物驰援抗疫一线;深入基层,志愿支援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踊跃在战“疫”行动的前线与后方,用专业力量筑起群防群治、依法战“疫”的坚固防线。
近期,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推出“律·记疫”专栏,关注广州律师在这个历史事件中值得铭记的足迹和思考。欢迎广州各律所、律师将最新的战“疫”事迹投稿至广州市律协,共同记录这战“疫”时刻。(投稿邮箱:gzlx2016@qq.com)
2020年当新年的钟声敲响时,当全国人民正沉浸在新年团聚的氛围时,新型冠状病毒悄然寄宿在准备返乡过大年的人群里,酿成了全国性乃至全世界的人类生存危机,一场没有硝烟的抗疫战争在中华大地上掀起。“武汉,加油!中国,加油!”也成了亿万人民共同的心声。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各地医疗队组成了一支支敢死队迅速支援武汉,当看到最美丽的白衣天使们脸上被防护服勒出一道道烙印时,看到他们得知同行同事去世时崩溃却又继续逆行投入救治工作时,我为之动容。每一天的疫情数据都揪着每一个人的心,那我们又能怎么做呢?封城、隔离,抵制谣言,防护自身安全,宣传健康措施等,我们虽然不能战斗在武汉第一线,但当疫情需要时,我将义不容辞为民服务,这也是一位共产党员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感。
率先投入抗疫一线,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住宅小区的居民病毒感染是防控工作重点。我作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荔湾区人大代表,在荔湾区司法局组织的志愿者“党员突击队”的社区法律顾问的招募群里,第一个喊出了“我是党员,我上!”的口号,积极动员大家参与抗疫工作。2月9日,“党员突击队”支援荔湾区芳和花园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芳和花园小区有5000多户业主,近2万人口,且老年人居多。我和其他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们一起协助测量进出小区人员的体温、电话问候和排查小区失独、孤寡老人的基本情况,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坚守村居法律顾问岗位,及时调解社区居民纠纷
疫情期间,社区居民的纠纷并不因疫情而停止,我所在的法律顾问社区就有位居民因楼上楼下漏水无法烧饭而到处信访,还写信到了北京国务院,由信访办一路下发文件,要求社区解决,我于3月4日及时组织了双方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因积怨太深、矛盾太大而激烈争吵,我甚至需要与他们身体接触才能分开当事人遏制相互的怒气,鉴于疫情期间不宜近距离交往,在一个小时40分钟的调解未遂后,我告知并指引了当事人有权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3月10日又为一居民被诈骗90万所致成受害人而提供了现场的法律服务。3月19日为社区某大厦因排烟管加高的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
号召律所全体人员捐款驰援抗疫,多处奉献爱心
我作为支部书记于2020年1月29日、3月3日号召律所全体党员和律所群众,分别向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党内关爱扶助金进行了捐款,全体党员全部都参加了两次捐款活动,表现了全体党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还作为荔湾区女企业家协会法律顾问,与女企业家们一同捐款购置消毒洗手液和防护目镜,于2020年2月9日送到荔湾区疾控中心,帮助抗疫机构投入防控工作。
3月8日三八国际妇女节的特殊日子,我又随广州市女律委委员积极参与捐款并参与市律协女律委向广州市女医师协会捐赠3200个医用N95口罩的仪式。向战斗在抗疫一线的白衣天使送上爱心,共同抗疫。中国妇女报报道了广州市女律师与女医师并肩抗疫的事迹。
带领党员律师积极参加防疫法律服务
疫情伊始,我与律所陈忠主任一同,积极招募律师参加南沙区司法局疫情防控律师志愿服务团,律所除产假和待产律师,律所85%的律师报名参加了志愿服务团,积极为律所住所地的南沙区内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贴心、一站式法律服务,分别被分配服务于南沙区的各街镇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向南沙街商会微信群里的企业家们推送了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疫情特殊时期的违法犯罪风险预警等法律法规及资料文章的法治宣传201条,线上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受到群里上百企业家们的好评。还及时为顾问单位出具疫情期间劳动用工、复工复产等法律意见书,指导和建议顾问企业在非常时期与员工共克时艰,共创和谐劳资关系,现场为企业排忧解难。
病毒无情人有情,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能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点点奉献,用自己的爱心捐款支援前线医务人员,用自己的法律服务在最基层的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恢复信心等,都是在与全国人民一道,配合前线打好这场席卷全国的抗疫阻击战,只要我们每个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面对疫情,我们每个人就是“长城”的一块砖头,筑起一道坚实的疫情防线,胜利一定属于中国人民!
文 | 喻晓明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